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​盐亭县惠民帮扶中心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说明
发布时间: 2017-10-27


一、指导思想、依据、原则

(一)指导思想和总体思路

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紧紧围绕县委、县政府的各项工作部署,主动适应财政经济发展新常态,全面贯彻实施新预算法,坚持依法理财、从严从紧、勤俭节约、集中财力办大事原则;强化全口径预算,规范项目设置和管理;盘活存量,用好增量,优化财政支出结构;坚持有保有压,突出重点,坚持保工资、保民生政策的落实;继续推进预算细化和绩效管理,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、合理性和准确性,逐步构建全面规范、公开透明的预算管理制度。

(二)主要依据

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主要根据新修订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》、《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》(国发〔2014〕45号)、盐亭县财政局《关于编制2016年部门预算的通知》(盐财预〔2015〕13号)及《关于下达2016年部门预算“一下”控制数和做好“二上”预算编报工作的通知》(盐财预〔2016〕1号)等文件精神进行编制。

(三)基本原则

我中心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遵循以下基本原则:公共财政、保证重点、综合预算、绩效预算、依法理财。

二、基本情况

(一)机构设置

我中心内设2个职能股室。

(二)人员构成

我中心人员编制共计3名,其中事业编制3名。编制内实有2人,其中:在职人员2人。

(三)主要职能

(一)贯彻县委、县政府关于惠民帮扶工作的有关决定和要求。整合惠民帮扶资源,建立惠民帮扶的长效机制。

(二)负责搭建惠民帮扶服务平台,协调各窗口单位组织实施惠民帮扶行动。

(三)组织开展大型专题帮扶活动,负责惠民款物的发放。

(四)负责对各窗口及惠民阵地工作人员的政治教育、业务培训和管理考核。

(五)负责群众投诉事项的受理、交办和处理。

(六)定期汇总分析基层群众诉求,做好困难群众的稳定工作。

(七)完成县委、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三、2016年主要工作任务

1、开展主题帮扶活动及日常应急救助活动;

2、开展2016年金秋助学活动。

四、部门预算草案编制说明

(一)收支预算整体说明

1、2016年部门收入预算55.8841万元,其中:财政拨款55.8841万元。比上年减少7.0618万元,减少0.13 %。

2、2016年部门支出预算55.8841万元,比上年减少7.0618万元,减少0.13 %。其中:工资福利支出12.3645万元,占总支出预算的0.22%,主要用于工资、独生子女费、住房公积金;公用经费支出6.5196万元,占总支出预算的0.12%,主要用于日常经费、车辆然修费;项目经费支出37万元,占总支出预算的0.66%,主要用于民生工程的应急救助和金秋助学。

(二)项目支出预算说明

2016年部门支出预算37万元,比上年减少5万元,减少0.14%,其中:应急救助项目支出22万元,金秋助学项目支出  10万元。

(三)三公经费预算说明

2016年我中心三公经费预算共计3.5万元,比上年决算数增加0.955万元,增加0.32%,其中:公务接待费0.5万元,比上年决算数增加0.5万元,增加100%;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万元,比上年决算数增加0.455万元,增加0.15%。

三公经费增加原因:一是根据盐编委发[2015]12号文件,我中心与县社会救助中心整合,核定事业编制13名,比去年编制人数增加10名;二是主要职能职责是(一)组织实施全县社会救助帮扶计划。(二)负责做好特困人员供养、医疗救助、临时救助与教育、住房、就业等其他社会救助政策的有效衔接和落实。负责最低生活保障、受灾人员救助基础工作。(三)汇总各项社会救助帮扶工作的业务数据,建设和管理社会救助帮扶信息系统。(四)负责城市“三无人员”收养及对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;负责对未成年人的救助保护工作。




盐亭县惠民帮扶中心

2017年10月20日